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(胡桂英 记者朱海)今年以来,信用行动江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开展“大抓落实年”活动为契机,提升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“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”决策部署,信用行动努力营造“你追我赶、提升比学赶超”浓厚氛围,信用行动探索建设信用档案等12项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一步、提升站稳了第一台阶。信用行动
景德镇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合规容错事项清单,提升推行柔性信用监管。信用行动在年报、提升公示信息抽查、信用行动登记事项监管等工作领域,提升编制“小错不列”事项清单,信用行动为经营主体监管划定信用阈值,提升实行适度容错;利用清单开展靶向精准监管执法、信用行动指导经营主体合规建设,构建起“预防为主、轻微免罚、过罚相当、事后回访”的监管模式;通过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按照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,建立依法实施免罚(轻罚)与加强法治教育同步推进机制,审慎行使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手段,可以不处罚、不列入失信名单的,通过行政指导、教育整改方式处理。
新余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扩展“两书同送”工作,在目前已实现“行政处罚决定书”与“信用修复告知书”同步送达的前提下,逐步实现“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告知书”“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”与“信用修复告知书”同步送达;建立“承诺容缺”“承诺免查”“免申即享”“即申即办”“不见面办”等信用修复模式,提升信用修复效能;与发改等信用修复部门建立协同修复机制,实现同步修复。
赣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企业红色信用评价规则,打造红色信用标签体系,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江西)和信用中国(江西)网站,从规模带动、品牌引领、合规守信、主动公示、社会责任等多维度制定企业红色信用评价规则,提升信用信息公示的社会价值,发挥信用示范引领作用,在行政审批办、抽查检查、融资贷款等方面实行信用激励,增强守信经营主体获得感,激励更多企业守信重信。
宜春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信用修复地方标准,推动信用标准建设和应用,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水平,营造宽松监管环境,支持经营主体纾困解难,从建立标准的角度明确信用修复类型、修复条件、修复程序、修复路径、修复部门,为经营主体和基层信用修复提供“指南”。
吉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事前告知、事中安全承诺制度,完善信用承诺,在登记注册环节推行“双告知、一承诺”制度,经营者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,可加快办理进度;鼓励市场主体签署并张贴经营行为承诺书,开展集中信用签约、集中整治活动;将永新县小个专党委党建功能与市场职能相结合,发挥各片区党员经营户模范带头作用,培育一批信用知识宣讲员和信用承诺监督员。
抚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信用知识培训,加强信用培育,一方面通过现场培训的方式,面向经营主体负责人、联络员开展信用监管法规、信用标准和信用建设知识培训,引导强化主体责任,加强自身信用建设,提高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依规办事能力,另一方面通过市局微信公众号和官网等新媒体平台,持续开展信用知识宣传,扩大信用宣传的受众群体,形成“知信、守信、用信、增信”的社会共识。
责任编辑:张林保(作者:服务)